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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6-29 浏览次数:

根据潍坊市人社局有关工作安排,学院定于7月3日组织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体检集合时间:7月3日(周一)上午7:30

二、集合地点: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门前广场

地址: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。

三、体检注意事项:

1、体检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,不得携带各类通讯工具,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

2、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(不吃饭、不喝水)8-12小时。

3、体检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,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
4、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,请带足费用(500元左右)。

5、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四、考察注意事项:

1、考察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,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学习或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自律意识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。

2、应聘者须提供本人书面鉴定材料,鉴定材料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真实。2017年应届毕业生鉴定材料由就读学校学生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;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现工作单位开具,无工作单位的由现档案托管部门或居住地居委会开具,也可本人联系原就读学校有关部门开具。鉴定材料须由开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。

3、鉴定材料由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联系上述有关部门提供,于体检时一并上交,以供参考。学院考察组也将采取到学校或工作单位座谈了解情况、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,并对考生报考信息真实性进行复查。

五、其他事项:根据《2017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》相关规定,在职人员(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)还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(就业协议单位)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(公办中小学(幼儿园)在编教师应聘的,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)的,于体检时一并提交,否则视为弃权,不予安排体检考察。

附:考察鉴定材料格式

潍坊护理职业学院

2017年6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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